换了又坏,坏了又换”,这样的状况让消费者黄先生以及富士达电动车南昌售后部都很为难。短短4个月,电动车电池因出故障4次更换,却依旧没法正常使用。对此,消协部门指出,上述状况是否可以适用“修理两次以上无效退款”规定,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争议。
1、顾客:使用4个月电池换了4次
“我宁愿自己再加钱,让他们给我更换质量更好的电池,免得这样再折腾了”
黄先生告诉记者,去年6月11日,他在南昌市洪城路电动车一条街富士达电动车专卖店,花2400元购买了一辆富士达牌电动车。
据黄先生介绍,新车使用4个月左右,电池就开始出现故障。为此,去年11月至今,已经连续4次更换电池。2月13日,黄先生发现电动车行驶仅20余公里就没电了,而正常境况下该车连续行驶40余公里不成问题。为此,他再次找到富士达电动车南昌售后部。然而,对方给出的解决方案依旧是,继续更换电池。

黄先生认为,短短4个多月的时间,竟然数次更换电池,频繁出现相似故障,他对富士达电动车南昌售后部提供的电池质量已经失去了信心。“我宁愿自己再加钱,让他们给我更换质量更好的电池,免得这样再折腾了,”无奈之下黄先生感叹道。
2、售后部:“我们也没更好的办法”
在包修期内,已经连续3次为他免费更换新电池,但是没想到出现了“换了又坏,坏了又换”的状况
为了证实顾客的说法,记者找到位于前进路上的富士达电动车南昌售后部。据相关负责人介绍,经过放电测试,他们发现黄先生的车的确多次出现故障,而且都是电池出现问题。因为还在包修期内,他们已经连续3次为他免费更换新电池,但是没想到出现了“换了又坏,坏了又换”的状况。
















